党的建设

Party Building

-

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

作者:


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

——选自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》

 

正风必须肃纪。党纪严明,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滋长纪律松弛,则会纵容和助长不正之风的泛滥。纪律是党的生命线,抓住了纪律建设,就找到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守住纪律这条底线,就能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。必须坚持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,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。

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。革命战争年代,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、夺取中国革命胜利,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。新的历史条件下,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党的使命任务,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。历史和实践表明,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,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,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。

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,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。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靠什么管凭什么治?就要靠严明纪律和规矩。我们党有9900多万名党员,在一个幅员辽阔、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,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,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,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。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、肩负的任务越艰巨,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于2015年、2018年、2023年先后修订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,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,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、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表明了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。

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。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?其一,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,也是总规矩。其二,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,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、政治立场、政治言论、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。其三,国家法律是党员、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,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,全党必须模范执行。其四,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。对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,不仅要靠党章和纪律,还得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。这些规矩尽管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,但都是一种传统、一种范式、一种要求。纪律是成文的规矩,些未明文列人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,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。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,经过实践检验,约定俗成、行之有效,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,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。

党章是我们立党、治党、管党的总章程,是党的纪律、规矩的总源头,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,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遵循。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回到源头,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。党的二十大新修订的党章进一步划定了党员、干部工作生活的高线和底线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,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、贯彻党章、维护党章,用党章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。

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,带动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严起来。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,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,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。全面从严治党,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,必须严明政治纪律,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,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播,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商策不含糊,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。要把深刻领假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,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,经常同党中央对标对表,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校正偏差,不打折、不变通、不走样,决不能各行其是、各自为政。必须坚持五个必须,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,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、改变党的性质,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、破坏党的集中统一

严明党的组织纪律。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、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、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,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,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。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,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,是组织的一员,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,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、服从组织,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、程序观念,该请示的必须请示,该报告的必须报告,决不能我行我素,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于部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,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,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不要搞个人专断、一言堂,不要搞个别授意、私下交易。按照党中央精神和集体决策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,不要在落实集体决定中擅自改变集体决定,不要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、组织或他人,不要插手干预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或者应该回避的工作事项。

上一页

下一页